各相关企业、个人:
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
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
见的通知》(建质〔2015〕206 号)、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》(建质〔2008〕75 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>和<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建城〔2014〕167 号)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川建质安函〔2024〕884 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“安管人员”“特种作业人员”和“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”无纸化考试报名审查工作的通知》(川建人教函〔2022〕3012 号)等要求,现就做好 2024 年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“安管人员”安全生产知识、“特种作业人员”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、“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”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,具体请参见附件: